本协议在携宠用户注册或发布宠物托运需求时生效。
您在成为携宠用户前,必须仔细阅读并接受本协议中所述的所有规则、条款和条件,包括因被提及而 纳入的条款和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道路运输》及《民法通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下列条款执行。
第一条
携宠用户应如实填写所托运宠物的资料,不得隐瞒宠物的病情和疫情。 因托运人填写的资料不完整或故意隐瞒宠物病情和疫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托运人自负。 如发现托运的宠物与填写资料不符的,甲方有权拒绝托运。 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托运人自己负责。
第二条
甲方按照乙双方约定的地点交接宠物,若用户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到达约定地点交接宠物的,视为单方面终止协议,定金不退。
第三条
常规情况下,甲方保证安全、按时将宠物送到约定的交货地点。 如因不可抗拒力(如航班延误、堵车、道路中断、军事或政治原因限行等因素)造成的宠物送达延迟到达;携宠不承担责任。甲方将如实告知客户,并征得其谅解。
第四条
因甲方原因导致宠物丢失或死亡的,在未购买保险的情况下;按照《邮政法》规定赔付2倍运费且一并退还托运费用赔付客户经济损失。(客户如为宠物购买保险;则按保价金额进行赔付)